编者按: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石,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大力推动内蒙古交通集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内蒙古交通集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并授予集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模范案例是集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缩影,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深刻内涵。让我们认真学习模范典型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和做法,携手并肩,共同为推进集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包艳明,男,蒙古族,1979年7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人,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内蒙古高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内蒙古蒙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抗洪救灾,彰显团结力量
1998年,我国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扎兰屯市作为多民族的共同家园,其境内的淖尔河洪灾尤为严重。当时身为内蒙古军区呼伦贝尔军分区一名军人的包艳明同志,听闻灾情后主动请缨,跟随队伍奔赴抗洪一线。在救灾过程中,他与部队各民族指战员并肩作战,一同扛沙袋、堵决口。经过20余天的艰苦奋战,成功修复被洪水冲毁的铁路基础,确保了后续增援部队和应急物资的运输畅通。他的英勇表现,不仅为淖尔河附近各族人民的抗灾和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也在抗洪救灾的战斗中深刻诠释了民族团结的强大力量。在八年军旅生涯中,他因思想觉悟高、民族团结优、工作能力强,多次荣获边防团嘉奖、优秀士兵奖励,并被内蒙古军区授予个人三等功。
服务牧区,传递温暖情谊
服务组织安排,脱下军装转业地方后,包艳明同志先后在内蒙古高路公司路政支队、内蒙古路政总队直属支队、内蒙古北疆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蒙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从部队到地方,他始终秉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推动各族文化互鉴交融。2011年,包艳明同志担任路政总队直属支队八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期间,工作驻地管辖在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兰毛都苏木,是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高度聚居的传统牧区,冬季雪大,交通受阻,牧民生活面临诸多困难。包艳明同志带领中队路政人员,每年冬季都奋战在除雪保畅一线,疏导滞留车辆,彻夜清理路面积雪,保障牧民安全出行。在开展路产、路权普法宣传工作时,他充分利用民族和语言优势,用蒙语向牧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公路对地区经济发展和牧民生活保障的重要性,使牧民逐渐形成主动“爱路、护路” 的意识。包艳明同志还带领中队与当地牧民开展共建活动,帮助牧民找寻牲畜、打储冬草,尽心尽力地为牧民排忧解难,并与牧民建立了深厚情谊,牧民们亲切地称他为“包安达”。在他的带领下,中队工作成绩斐然,被直属支队、八大队多次评为“先进中队”,并荣获兴安盟科右前旗 “青年文明号” 荣誉称号。
助力新能源建设,促进共同发展
2023 年,包艳明同志调任实业公司所属蒙马新能源公司任副总经理,与公司班子成员一道负责落实自治区充电桩下乡任务。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充电桩选址、协调、建设一线,对接各盟市行署、政府和住建、发改、交通、电力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他凭借自身民族优势和语言优势,在各地宣讲绿色发展理念、新能源政策和充电桩知识,为满足自治区各族人民新能源车辆能源供给贡献力量。在公司内部,他与班子成员共同学习宣传民族团结政策理论,引导职工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包艳明同志多年来在本职工作和民族团结事业上辛勤耕耘,他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带头树立民族团结是实现人类社会进步和共同发展的基础条件,实现民族团结,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真谛。他的事迹激励着我们在各自岗位上积极践行民族团结,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作者: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