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 党建之声
身边的榜样·“她力量” |心中有信仰 肩上有担当——记“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鄂尔多斯分公司王丽娜
发布时间:2025-03-17 文章来源: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编者按: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有这样一群闪耀的女性,她们以独特的“她视角”,展现出非凡的“她榜样力量”。她们是交通事业中的璀璨星辰,用细腻与坚韧,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她们以敏锐的洞察力,发现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以坚定的信念,克服前行路上的重重困难。无论是在繁忙的运营一线,还是在幕后默默奉献的各个岗位,她们都以女性特有的智慧与温柔,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她们是创新的推动者,是团队的凝聚者,更是梦想的追逐者。

心中有信仰 肩上有担当

记“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鄂尔多斯分公司王丽娜

   自参加工作以来,王丽娜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爱岗是责任,敬业是本分”作为工作目标,无论在哪个岗位都保持着对工作的热爱,默默坚守,勤勉工作,用日复一日的坚守和奉献,诠释着新时代“交通人”对交通事业的热爱。

   团委工作中,她真抓实干为分公司获得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等多项集体荣誉。疫情期间她主动到社区报到多次受到社区表扬。2023年,被调整为东胜西收费所所长,进入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主动走到工作最前线,练习各项业务技能到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备勤替补、保畅通、解难题,忙碌的身影穿梭在收费广场与办公场所间,以所为家成了她工作的常态。工作之余她是一名志愿者,积极参加救援保障任务,并掌握多项专业救援技能,累计个人志愿服务时长126小时,救援服务时长45小时。

   王丽娜凭借其认真的工作态度2012年被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团委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2019年5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团委评为“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2022年3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全区五一巾帼标兵”,2024年4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供稿:鄂尔多斯分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蒙ICP备2023003413号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9号内蒙古交通集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