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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党委第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4-05-28 文章来源: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集团党委安排部署,5月28日,集团党委第二轮巡察4个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工作。被巡察4家子公司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集团党委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组指出,巡察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轮巡察正值集团整合重组后的产业布局开局之年,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对子公司开展巡察,是促进经营企业履行职责使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认真抓好整改,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巡察进一步增强干部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发展活力,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巡察组现场巡察时间为期20天。期间设值班电话、电子邮箱和巡察意见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5日18:00。

   作者: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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