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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集团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7-28 文章来源: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7月25日,交通集团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防汛指挥部第二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7月25日全国公路防汛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集团汛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集团各级要迅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深刻认识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按照会议提出的“三管三应三落实三提升”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周密部署、超前防范,突出重点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全面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按照视频会议精神,从以下六个方面认真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工作。要深刻剖析全国类似事故灾害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隐患闭环销号。二是加强巡查工作。要加大巡查力度,尤其对桥梁、隧道、涵洞、高填方路基、高路堑边坡、湿陷性黄土路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巡查频次;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巡查,发挥带头作用;要迅速建立运营(在建)桥隧和重点路段徒步巡查制度,定期对桥梁下方、隧道内外、路基两侧等重点部位进行徒步巡查,确保巡查无死角。三是加强重点部位监控预警。对存在较大及以上的风险部位要实施24小时监控,加派人员昼夜值守,充分利用安全预警系统作出快速响应。四是加强一路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公安、路政、交通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和滚动会商,及时发布恶劣天气气象预警,深入分析灾害性天气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超前防范;对于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地区,要与相关部门配合采取相应等级的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合理出行,尽量降低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路通行的危害程度。五是加强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工作。要建强完善汛期联络专班,明确带班值班领导,因地制宜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严格突发事件、事故、公路阻断等信息报送;同时,各区域公司要完善国省干道阻断信息报送机制,高速公路重大事件及一般事件首报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对因阻断受困的司乘人员给予应急救助。六是加强应急准备工作。要做好应急预案演练与应急物资、应急队伍保障工作;各工程建设施工队伍要作为所属区域的应急保障队伍,配合区域公司、养护公司、路桥集团、交科路桥公司做好突发险情的应急防汛工作。

   集团工程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养护管理部、安全监督部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分公司、蒙通养护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作者:朱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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