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确权颁证,推进集团公司财产权益
发布日期: 2024-03-14 15:10:45   文章来源:项目管理分公司


一年一度,新春伊始之际,项目管理分公司迎来了2024年第一个“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项目管理分公司遗留项目办公室在2022年7月至今,与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对接集团公司遗留项目,“国道110线呼集老高速公路集老段项目(兴和境内)”划拨建设用地土地手续办理情况给予支持和帮助,按照自治区政府“大起底”工作部署和集团关于解决已完工项目遗留问题的工作安排部署,项目管理分公司积极落实,安排专人与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对接、跟进。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土地手续办理方面,由于国道110线呼集老高速公路集老段项目2003年开工建设,2009年取得国土资源部批复。现办理本项目土地手续在当事人与经办人变动、原始资料难寻的情况下,又因政策调整等多种原因,致使项目已建成,且公路已使用多年,但用地手续未完善。造成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沉淀时间长、原因复杂、没有明确的办理依据,解决难度大,形成土地未供即用历史遗留问题。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以及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期间攻坚克难、主动作为、高效服务,完成本项目土地手续办理推进工作,为集团路权确权和运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3年集团公司整合期间项目管理分公司先后与兴和县人民政府及财政局和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为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本着尊重历史和“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全市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度,力争实现国有土地上已建成的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应办尽办”。为此对本项目耕地占用税费滞纳金事宜经过多次协调最终达成对该税费事项免征收滞纳金。为下一步办理集团公司办理相似遗留项目问题提供了典型范例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将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强烈的责任担当,一如既往地配合并推动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乌兰察布境内所有公路遗留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问题,助力集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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