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项目管理分公司综合督查组深入安公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 2024-07-10 15:37:46   文章来源:项目管理分公司


6月13日至14日,项目管理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张旭亮,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孙立君,副经理刘金利及各部室相关负责人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安公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重点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标采购、计划进度、合同计量变更、质量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日常行政及信息化平台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于检查结束后召开督导检查反馈工作会议,针对检查结果提出具体意见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统筹兼顾,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要迅速开展《项目管理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及《项目办管理办法(试行)》两个办法的学习宣贯,确保做到全员全覆盖。

三是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将日常管理和工程建设齐抓共管,廉政作风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四是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学习贯彻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和合规化工作流程,通过项管云平台实现各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

五是要围绕项目主线和辅道两个交工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剩余工程量,制定详细施工组织计划,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六是要强化质量监管排查,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全力做好验收质量检测工作。

七是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新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风险告知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交管部门批准的通行方案统筹规划施工及通行区域并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保障施工与通行安全。

八是要做好项目场站的安全撤场工作,拌合设备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有序拆除,同时要按照环保要求做好临时用地的恢复和固废处理工作,做到人走场清,最大程度减小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最后,督查组对分公司印发的《项目管理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及《项目办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宣贯,重点对制度条款、业务流程、现场安全管理及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和释义,同时从宣传理念、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等方面提出相关指导意见。

此次督查及时高效,为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目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充分体现出“三层次、两界面”管理模式及“一体化”建管体系对项目建设的强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安公项目办将全面落实督查组提出的检查意见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认真汲取经验,强化落实整改,紧紧围绕集团及分公司的决策部署,规范高效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按期高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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