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分公司党委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分公司治理体系制度化长效化,逐步形成高质量发展新态势。
为切实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根据集团工作部署,本年内,兴安分公司两次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及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议议事决策权责清单》,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划分党委层和经理层权限,列出党委前置研究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