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分公司党委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分公司治理体系制度化长效化,逐步形成高质量发展新态势。
兴安分公司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试行)》《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制度(试行)》,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分析研判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确保上级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通过购买《舆情监测》预警服务的方式,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做好信息报道的调查核实,牢牢把握话语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并利用分公司公众号定期不定期推送、转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史、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文章,拓宽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交流渠道。
截至目前,兴安分公司公众号共发布宣传信息457篇,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篇,交通运输厅公众号发布信息5篇,在央广网发布信息1篇,国资委公众号发布信息1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发布信息4篇,在内蒙古日报发布信息1篇、在交通强国客户端发布信息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