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3•15”。消费环境的点滴改善,丈量着民生幸福的刻度,更折射出社会治理的温度。3月15日,兴安分公司所辖各单位纷纷围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前旗收费所、永安收费所、白音胡硕收费所、白音乌苏收费所、太东收费所、额尔格图收费所、阿尔山南服务区、科右前旗服务区通过在属地街道、收费广场等地,设立服务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发放印有3·15宣传标识的饮用水等方式,为过往司乘、群众普及消费法律知识、消费常识、防假识假小常识等一系列维权知识,切实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机场收费所、桃合木收费所、哈拉黑收费所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班负责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条文进行解读,生动形象地阐述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当享有哪些权利和维权的途径及方法。
扎赉特收费所、阿尔本格勒收费所、友谊收费所、乌兰毛都收费所、前好力保收费所、永合服务区组织在班职工观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片。宣传片内容涵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常消费陷阱防范等,帮助大家熟练掌握在权益遭受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正确路径。
乌兰浩特西收费所组织开展了“消费维权 你我同行”消费者权益知识答题活动。答题内容不仅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延伸到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等,进一步提升职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服务意识的认知。
俄体收费所联合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右前旗卫生监督所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了“共筑满意消费”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大家纷纷走进周边商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讲解服务、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为市民普及安全的消费知识,进一步助力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舒心消费。
突泉收费所前往食堂食材供应商佳美嘉超市,开展了一场以“共筑食品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友好交流活动。期间,双方就生鲜果蔬、粮油副食等食材的供应细节展开了深入探讨,并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协议》,共同守护职工“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兴安分公司将以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集团“三大攻坚战”和“十个目标年”行动要求,充分发挥好政策“传声筒”的作用,不断助力和谐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