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于11月1日正式施行,为常态化开展好“北疆万里法治路”工作,连日来,兴安分公司及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合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兴安分公司机关及45个基层单位纷纷在显著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宣传海报,加深职工及过往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理解和认识,有效延伸法治宣传覆盖面。
科右中旗临时主线收费所、中和收费所、前好力保收费所、白音胡硕收费所、路网监测中心、阿尔山南收费所、额尔格图收费所、乌兰毛都收费所、友谊收费所、桃合木收费所、扎赉特收费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学习,帮助职工深刻领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价值。
哈拉黑收费所、阿尔山南服务区、前旗收费所、伊尔施收费所、太东收费所结合工作实际,在收费广场、服务区广场、属地村屯等人员流动密集区域设立宣传点,组织工作人员向过往司乘、村民群众发放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施行,是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向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里程碑。下一步,兴安分公司将继续推动普法工作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为分公司健康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