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四巡视组对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视。 巡视期间,巡视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服务办好两件大事,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等情况开展监督,主要受理反映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企业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0471-3250086,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A971邮政信箱;电子邮箱:zzqxsz14@163.com。同时,在内蒙古交通集团办公大楼、交通家园及内蒙古交通集团呼和浩特分公司办公大楼设置联系信箱,还开通了“码上巡”信访渠道,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请使用手机扫描上方二维码向巡视组反映问题 自治区党委第十四巡视组 2024年10月15日